现金流量的来源是现代财务管理,是指投资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现金收支总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1
20xx年上半年,人社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积极协助督促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狠抓系统作风建设,为人社系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20xx年上半年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协助督促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督促局党组向全体干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并按照要求对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二是协助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夯实了各单位、各股室责任。三是协助局党组及时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并在3月份召开的人社系统工作会上由党组书记、局长现场与基层单位、各股室进行了签订。四是及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制度,在做好自身分管业务的同时,抓好包抓单位和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纪检组职责
一是加强对党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局党组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上半年重点对失地农民培训、创业培训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共检查3次。
二是加强对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在平时检查中,以“窗口单位专项行动”活动为依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各项制度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在重要节点检查中,采取节前节后“双查”的方式,重点对公车使用、“三公经费”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今年上半年,共进行各类专项检查5次。
三是畅通信访途径,严肃执纪问责。今年上半年,我们不断拓宽信访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信访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件10件,均及时督促相关股室进行了答复。同时根据相关线索,对我下属单位5名同志进行了警示训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督促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对单位“一把手”、“三重一大”工作和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督。
二是以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为节点,对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各类不正之风。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发现的顶风违纪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至少查处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2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
“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
“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
“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3
党的十七大向我们提出了创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要求。要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前提是掌握当前基层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现状。这有助于更好地分析解决当前基层干部队伍面临的问题,推进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现在的基层行政干部队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层行政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目前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突出,老、中、青干部比例失调,干部培养脱节现象仍存在。一是有能力、有创新意识的基层干部较少。与有能力工作的干部相比,能力有限的干部还很多,基层干部的创新观念不强,工作时经常局限于经验和固有模式,缺乏创新意识。因此,在工作中,新的尝试和探索有限,限制了基层干部在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同时,观望者多干事少。有些干部在工作中经常筛选,把难易度高、复杂的工作任务交给其他工作人员,有些干部因职务变化、年龄大、身体不适等原因在工作岗位上不求工作,加重工作负担,影响一般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整体工作热情不足。在基层,年轻干部比较少,中老年干部比例大是许多行政机关面临的问题。有些中老年干部受到身体状况、待遇、家庭因素等方面的影响,投入工作的精力少,热情也不高,基层干部队伍缺乏活力。三是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工作方法差异很大。基层干部中学历高的主要集中在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他们擅长现代化、自动化办公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容易接受新事物和新观点,在工作中具有前瞻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热情、热情和冲动工作的情况也不可避免,老同志经验丰富,工作稳定不容易急躁,但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方面新老干部容易出现分歧,在合作伙伴共同工作的过程中许多老同志在工作中工作,勤奋,但受教育程度等影响,在实现现代化办公环境中,他们的工作效率低于年轻干部,制约了基础工作的运行进度。
二、优秀的复合人才极其不足
在信息时代,各行各业都需要专业的优秀复合人才,与单位、部门、甚至行业的未来和命运有关,因此人才的需求和竞争成为各行各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基层机关干部队伍中复合型人才较少,其原因是培养力不足,竞争上岗、轮流交流、派遣力不足,多岗训练干部条件不成熟,特别是基层一般干部交流较少,很多干部多年待在岗位上,阻碍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有潜力的干部在职场承担着重要的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自我充实和提高。即使有时间和精力,现有干部的训练和教育模式也集中在干部政治素养和思想水平的提高上,干部作为人才的能力的培养也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待遇很少的人才很难留下来。有些单位每年都会大力引进人才,但由于待遇微薄,引进的干部纷纷离开。还有一些相对贫困清除的单位,对优秀复合型人才的吸引力很小,这从每年公务员考试申请的方向可以看出。一些基层部门财政收入低,一些乡镇和部门人手少,任务重,待遇低的现状至今没有变化,很多优秀干部只把所属部门视为跳板,调到经济条件好的部门和部门,这也导致了复合型人才的大量流失。
三、年轻干部培养困难
选择调生、进入村庄、进入社区、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已经成为干部的支柱力量,他们为基层机构的干部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也给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活力。但是,随着选择调生、村庄、社区、三支大学生的团队成长,他们的管理和培养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是重新提拔使用,但管理不足。选择调生、村庄、社区、三支大学生在现代办公室有自己的优势,是基层机关干部部部门不足的人才,他们经过几年的锻炼可以重用。许多选择调生、进入村庄、进入社区、三支大学生以自己优秀的工作能力进入领导岗位。但是,在选择调生、村庄、社区、三支大学生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措施方面,方法还很少,培养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有些雇主让这些大学生长期从事日常琐碎的工作,缺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养和锻炼,使他们难以充分发挥才能。二是这些大学生文化程度高,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现在的选拔生、进村、进社区、三支大学生大多是应届毕业生,到现在为止在学校学习,工作经验和人生经验不足,处理具体问题时表现的能力有限。有的选择调生、村庄、社区、三支大学生在工作中只重视个人感觉,表现欲强但没有团结合作精神,对他人的意见建议没有共鸣,不能虚心接受,也有不能适应基层工作的大环境的外务省籍学生语言交流不好,很难与基层大众交流第三,满足现状,定位不明确。少数选择调生、进入村庄、进入社区、三支大学生在新职场不积极学习,在工作中不思考不行动,满足完成一般任务,或者完成人际关系,对工作疏忽,对领导着急,认为自己在基层工作只是镀金和程序,不进取,失去年轻人的精神和活力,表现为不能做大事,不想做小事。
四、女干部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尽管妇女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培养过程中也反了很多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一是女干部参政情况不理想。目前,在大多数单位,女干部的工作基本上上呈现金字塔形,女干部作为普通干部很多,但作为领导,上升比例越小,特别是正职女干部的比例越小。这与女性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程度不符。二是传统偏见依然存在,约束了女干部作用的发挥。有些同志肯定女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绩,但总体上认为女性不如男性,认为在女性领导的指挥下工作没有面子,认为女性只能成为配角。在某个单位,这样的风气一盛,男女从政治环境不平等,会影响女干部的选拔和使用。三是女干部实践锻炼的机会很少。相对来说,女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就业训练比男同志少,时间短,水平低。女干部团队流动性差,接触面狭窄,工作经验单一,很少经历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实践锻炼,约束了女干部的能力提升。四是女干部自身素质薄弱,难以胜任重要岗位工作。工作能力、家庭状况、身体原因等多重压力相当多的女干部政治热情不高。有些女干部不同程度低估自己的社会价值和工作能力,安于现状,缺乏参政意识和奋斗精神,抑制了女性从政业绩的充分发挥。
五、非党干部数量相对较少
近年来,我们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党外干部数量的增长幅度还不明显,其原因如下:一是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认识不足,思维方式依然受到传统框架的束缚,对党外干部有偏见和不正确认识,党外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思想认识不深,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不足,经常给他们安排轻工作,不能委托重任,使党外干部冷遇,难以发挥工作热情。二是党外干部结构不合理,总量不足。党外干部很多,但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很少,党外领导干部总量不足,其结构也不合理,少数部门还没有配备非党领导干部。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也需要加强。三是管理不完善,选拔培养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我党一直重视党员队伍备份力量的培养和储备,组织部门在吸收党外代表人和党外干部入党时,没有充分考虑保留一部分优秀人才在党外,备份干部和中层干部的非党人很少,影响了非党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另一方面,对党外干部的训练力度还不大,对党外干部的训练也很少,党外干部参加高层次理论训练学习的机会很少,党外干部接受新知识的机会有限,制约了党外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总之,目前基层干部队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制约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基层干部是一线领导。做好这个团队,锻炼是我们面临的重要工作。基层队伍的研究和思考一直持续,共同交流,及时交流,合作,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成为空谈。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4
在我国,由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小组组长参与管理村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权,在农村中拥有广泛的权力。目前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逐年上升,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并由此不断引发各种上访事件,既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一、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1、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在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立案总数量中占较大的比例。近三年来,我院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等经济型犯罪。据统计,2013年我院村干部职务犯罪立案6人,占全年自侦案件立案总数的33.3%;2014年村干部职务犯罪立案8人,占全年立案数的38%;2015年村干部职务犯罪立案13人,占全年立案数的46%。可见近两年上升幅度之大。
2、农村“三大员”以身试法,窝串案居多,案值也巨大。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即所谓农村的“三大员”,他们的犯罪大多数是共同犯罪,查一个往往就能带出好几个。如我院查办的郭家崖村村干部集体腐败案,村上的书记、主任、两个小组长、村民代表共七人被查处,涉案数额合计达100余万元。2015年,我院查办的辖区某村新老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四人共同作案。先查了一个案子,后带出四人共同受贿的窝案。
3、犯罪领域广泛化。由于这几年城市建设加快,土地征用、土地拆迁、土地管理等涉土环节成为农村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土地征用款上最容易出问题。另外、涉农补贴、退耕还林、专项款物、农村社保等领域的犯罪也时有发生。这里边,受贿犯罪大多是利用搞开发、发包工程、审批结算等权力索贿受贿。
4、胆大妄为,犯罪手段单一。一是直接,作案手段直接而简单。从我院查处的贪污及挪用公款案件中,基本上采取的都是收款不入账、重复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直接侵吞或挪用,方法极为简单。二是虚报。有的直接虚报假名或冒名领取补偿款及下拨费用,将其据为己有;有的是虚报青苗面积,虚报土地补偿等级,骗取高额补偿等。三是截留。利用经手、管理资金之便,截留资金,贪污或是直接挪用。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通过我院近三年来查办的27起案件分析,可以看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点:
1、法治观念淡薄。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人错误的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吃点、沾点、捞点”问题不大。譬如我院查办的辖区某个村,新老书记、村主任、会计四人共同犯罪。从2010年到2014年,他们采用虚报粮食补贴和退耕还林面积的方法,非法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合计5万余元。案件中的村书记、村主任,自己家里办有企业,经济条件都不错,在村上修水修电、道路硬化中,还拿出了自己家里的20多万元为村上垫资,他们说不是看上那几个钱,而是见其他村是这样,所以他们也就这样做了。充分反映出这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法盲犯法。吃苦受累为村上做出贡献,因为不懂法而锒铛入狱。
2、财务管理混乱,收支不规范。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规矩。二是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明确,权力过于集中,存在一刀切、一手管的现象。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存在收支不入账、白条入账现象,给职务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四是不及时做账。有些村级财务不是按照规定期限做账,而是一季度做一次帐,或是一年做一次账,有的干脆就不做账。
3、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权力监督机制缺失。一是村民对村干部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方式和途径,或者即使了解情况,也碍于情面,顾虑重重,不愿、不敢监督和揭发;乡镇政府只指导而不领导村委会,外部监督也缺位。二是有的村子存在村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不全面等情况,部分村民甚至不了解本村涉农补贴的种类和金额,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的现状为村干部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机会。三是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财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的基础设施不到位,财务公开过于笼统、透明度不够。
4、家族式、利益式管理,造成弊端。首先,村级班子换届时,成员就要进行大的调整。在调整中,部分班子成员由村支书或村主任“钦点”,按照家族式关系、亲戚关系配备班子成员,文书、报账员、村务监督人员由村官引导指定,任人唯亲,排除异已。其次在村务管理过程中,往往通过利益均沾,给班子成员以及和自己走的“近”的人以物质利益,以增强自己的势力,使村民监督流于形势,如此即便村级财务没有做到村务公开,也无人敢提意见。
5、村级选举金钱化。随着村级项目、资金的不断增加,村官的“含金量”有了提高,为了当选,参选人员不惜花费大量的钱财,或请吃喝、或送财物、或许愿,这些开支往往都要在当选后利用村级项目赚回资金,或者想方设法利用管理和监督漏洞进行贪、沾、挪、补等。
三、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针对日益严重的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现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预防这种犯罪行为已成为当前防止农村群众矛盾激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农村普法教育。加强对村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制度纪律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村干部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的思想侵蚀。同时,加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使村干部在执行公务时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廉洁性。同时,也使村民增强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村务工作的监督,勇敢地举报揭发村干部犯罪问题。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村官”贪污、挪用公款的漏洞。在执行财会制度上,做到钱账分管,按规定领取现金。建立健全财会账册,严格审查各种报销单据,做到账目收支清楚。在建立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上,要加强对各种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和领用,做到入库验收、出库清点,杜绝因物资进出库无记录而导致的物资流失。
3、民主监督,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一要制订完善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做到“阳光”村务管理。各村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制订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由村文书或出纳到会计服务所签字领取,统一到镇会计服务所报帐核算,统一实行一年一次财务公开。二要注重村民监督小组工作,真正发挥他们强有力的监督作用,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达到自治目的,促进更好地进行权力监督。三是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每年一至二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评议,并将结果公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把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使民主评议不流于形式。
4、严格司法,不断加大对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案,准确打击职务犯罪。只有加大了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有效的震慑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声誉和法律在农民心中的权威,更好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针对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深入剖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不断调整预防思路和对策。
5、打防结合,重在预防,建立起包括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在内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强化群众监督,在充分保障村民对村务知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监察、审计两个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发挥其专业人员有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优势,加强对村委会工作尤其是财务工作的监督。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案件予以曝光,进行剖析研究,形成舆论压力,以弘扬正气,防止犯罪,促进我国广大农村的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5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财。由于村级资金的收入不同于一般的单位,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因此,个别村干部上任后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财。
(二)以请客送礼为名,吃喝玩乐,挥霍浪费。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把大量的村级集体资金浪费在餐桌上,有的借“开展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送“红包”、送礼为名,壮大自己的腰包,虚列、虚增开支、虚报冒领、报销话费等。
(三)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主要表现为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经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这种现象在一些村干部当中比较突出。尤其是在工程和资源发包、财务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村主要负责人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程序和民主决策制度,给集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注重提高自己的修养,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自认为是村里的“土皇帝”,开口骂人、动手打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主要表现在:在处理与村民有关的各种事务时,不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而是带着有色眼镜处理问题,有的甚至出现了严重欺压群众的现象。如宅基地审批、涉农资金的补贴、农村低保等问题不沟通、不协调、随心所欲、善自主张。在村务管理中,有些村干部想的不是把村级集体的财产管理好,促进集体财产的发展,而是考虑自己用钱怎样不受约束、牵制、监督。在用人上利用职务之便安插亲信朋友,大搞宗族化、亲属化,导致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不注重学习,不关心时政,对当前农村建设的新任务缺乏理解,对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缺乏思考,对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是无所适从;二是不注重自律。作为基层的村干部,收入微薄,工作辛苦,与社会上的老板、大款们比起来自然有很大落差,由于经不起磨砺和诱惑,自然而然想到了利用手中的权利来满足愿望。
(二)财务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当前各村都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理财小组、村财务监督小组,且公布上墙,但这些制度执行难,理财小组、村财务监督小组也显得乏力,甚至因人员长期外出有的形同虚设。虽然实行“村账镇管”,但只重记账,而轻审核和监管;有的村支书或主任自己就管钱管章,很多大数目开支不经村委会集体讨论;许多村没有很好地实施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对现金、实物管理不严,对集体经济的操作很少接受群众监督,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也很少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愿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干部思想上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自己、不方便谋私,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中操作,缺乏民主和透明度。不少村财务只按会计科目公开,群众看不到具体每笔开支,难以发现漏洞。
(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乡镇体制改革,客观上使得乡镇人员减少、财源减少、工作压力加大,少数乡镇干部认为,农村税费取消了、村民又自治了,抓农村工作没有着力点了,产生了一些不正确的思想。一种认为农村基层工作“不必管”,因为村里没有多少钱和物可管,再者村是自治组织,不想自找麻烦,对村里的工作能推就推;第二种对农村基层工作“不愿管”,认为村里工作很细很繁琐,管只会带来麻烦,干脆不管,对村里的工作避而远之。
三、防范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公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为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切实抓好廉洁履行职责教育,营造“不想犯”的社会氛围。一要加强村组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积极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岗位廉政教育、“正风提效”工程、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把廉政教育融入村(居)各项工作之中;结合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镇、村(居)”活动,通过举办农村干部学习辅导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提醒村(居)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筑牢防腐思想防线。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文化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部分农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服务于人民。
(二)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不敢犯”的内控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在落实“村账镇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组账村代理”的做法,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加强资产的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加强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二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原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对农村“三资”进行有效监管;要充分发挥村廉政监督室的作用,通过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监督,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和财务管理,提高事务公开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财务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不能犯”的制约体系。一要重点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把农村“三资”清理监管情况、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和村民的监督。二要落实经济审计监督制度。各镇(街)的农经、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各村(社区)“三资”情况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收集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届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离任必审,审计结果实行公开,积极推进农村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要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农业部门要统筹指导各镇(街)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农村资产、资源的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等制度,确保资产、资源保值增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监管,重点要规范“村账镇管”的财务委托代理制度,积极推行“组账村代理”工作,规范村组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案件,并把“三资”管理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注重预防,形成“不会犯”防控网络。一要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岗位和个人,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的“全覆盖”。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各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查出的涉案人员,查出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迁就,有力地惩治和威慑腐败分子,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6
随着“两费”的停征和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 方案的出台,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面临着战略性转变。目前系统基层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前提下,要实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建设“三个过硬”队伍,实现“四高目标”,在基层队伍建设中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着比较普遍、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影响基层队伍建设的关键。笔者对当前基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的办法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学历看似不低,但是能力不够,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目前在职干部职工中,表面上看学历层次不低,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函授或电大等业余培训取得学历文凭,未通过系统脱产培训,学历能力不对等,文凭大打折扣,加之学习能力不足,知识更新缓慢,复合型人才匮乏。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在队伍管理中,能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是否建立一套健全的队伍管理激励机制有很大关系。有的同志存在“松口气”的心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人浮于事,效率不高。出现了一方面人满为患,一方面人才紧缺,事多的没人干,人多的没事干,队伍内部忙闲不均的现象,对队伍建设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思想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更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发生了重大的战略转变,特别是“两费”停收后,有的仍然抱残守缺,缺乏紧迫感。具体表现是有的干部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凭领导的指示办事,工作上大多囿于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方法简单。有的干部一提起集贸市场头头是道,讲监管大市场就愁眉苦脸。还有的同志觉得年纪差不多了,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获取知识、进一步充实自己的勇气和信心。监管方式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业务操作,习惯于坐等式的静态管理方式,缺乏对市场行为监管业务的深层次探讨和挖掘。
(四)学习和法律法规的运用有待加强。部分干部业务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学以致用的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观念淡薄。部分执法人员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具体行政行为往往违背立法原意,执法必然偏离正确轨道。还有的同志观念陈旧,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错误观念。停收“两费”后把罚款作为主要执法目的和衡量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在目前工商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能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情况下,大力加强工商队伍建设,以新的思路和方法,尽快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能够全面监管市场的知识型高素质工商管理队伍,无疑是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要搞好队伍建设,根据当前队伍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加强教育培训,稳步提升队伍素质。培养人才是获得人才最管用的办法。要针对基层工商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的状况,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系统培训计划。教育培训首先应以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要利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其他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引导队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公仆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根本上克服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无所作为的思想。其次要广泛开展严格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树立依法行政、法律至上的观念,把坚持依法办事、文明优质服务作为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的突破口,为推进队伍素质提高打下坚实基础。再次要加强知识更新,培养复合型人才。要克服“以干代学”思想,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方法,有计划地加强对现有干部的知识更新和素质培养。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基本要求,针对不同的业务领域,开展各种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商干部队伍逐步由工作型、经验型向知识型、工作型、复合型相结合的结构转变。
(二)鼓励在职自学,加强队伍制度建设。首先要针对目前干部队伍存在学历层次不低、能力不足、文化知识不够扎实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广大干部职工采用多种形式在职自学,提高队伍学历水平及综合素质。其次要适应形势,不断完善具体制度。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必须走制度化的路子。根据时代发展和形势需要,大胆改革,不断完善各项具体制度。以向经营户述职述廉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办事、服务、承诺、过错追究及有效投诉认定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层级负责制;完善层级量化考核制,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达到用机制和制度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的目的。
(三)引入竞争,激发队伍内在活力。一是应以《公务员法》为依据,探索末位培训制、试岗制、待岗制。健全和完善简便、科学、操作性强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意识,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奋勇争上游”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行奖惩制度。鼓励广大干部忠于职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对损害工商队伍形象的行为按照规定给予惩处,并进行警示性教育。
(四)营造文化氛围,锻造工商团队精神。密切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加大对工商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深化工商红盾文化内涵,让队伍的每一分子都在工商文化氛围内得到陶冶,激发他们作为工商干部的荣誉感、自豪感,激励队伍的创新意识、工作斗志和服务热情,使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得以增强。有的同志感到今不如昔,充满了忧愁、畏难情绪,反映了我们干部对工商职能转变不甚了然。要认清形势,适应变化,要以工商事业为荣,爱工商、讲工商、颂工商,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精益求精,擦亮工商的窗口、高举工商的旗帜、树立工商的形象,再创工商的辉煌。
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商管理队伍建设能否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入手,不断开拓创新,才能有效监管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的市场,从而铸就一支过硬的高素质工商队伍。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篇7
关于当前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
“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
“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
“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
“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